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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hiの部屋登山不观景,观景不登山 2009/4/21 四嗲嗲(外篇)我错了。
前两天突然想起,匆忙中写出来的“嗲嗲”系列第一篇,竟然把穿引的那根线丢了。白写了那半天的场景铺垫阿。。我补上,我去前一篇儿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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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篇>
我注意那地儿很久了。
在我每天出门必经的一条小巷子里,有一个小门儿。最开始注意它是因为一条狗。
我不喜欢狗,仅有的好感也止于图片观赏它们的憨态,但这个狗狗是一个例外。几年了,每次看见它从来也不叫,它就在那里静静地找它的食,静静地理它的毛,静静地发它的呆。发现你在注意它,它会很坦然地迎接你的目光,既不激动也不羞怯。所以,我记住了这只云淡风轻的狗。甚至,每回路过那个门儿,我都有点期待能遇上它。
后来,我也顺带着注意了那个门。
很奇怪,那竟是一个小茶馆。
茶馆小本身不奇怪,但它开在一个小居民楼的一楼院子里,布置成木门木窗的古朴状;
古朴的小茶馆也不奇怪,但我发现在周围一圈棋牌房甚至洗发店的包围下,它竟然安安稳稳开了几年;
开了几年不咸不淡不奇怪,我还有几次竟然看见几位外国友人从里面拜访出来,告别的时候用了很虔诚的双手合十礼;
这一些小现象放在一起,小茶馆就够得上格 用前文那个“竟”字了。
其实本来这些小奇怪也只会在生活的大波浪中激起一个小涟漪就下去了,但最近我发现“奇怪”又升级了。
有那么几天,我发现小茶馆不见了。本该是木门木窗棂的地方,出现了和周遭其他小店一样的蓝色卷闸门。
一开始我没怎么大注意,只觉得,奥,今天他们不营业,狗狗也不出来了。
有一天,我照例在清晨的匆忙中穿过小巷子,并照例小小寻找了一下狗狗的身影,发现狗狗不在,茶馆也不在。
蓝色卷闸门又放下来了,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这里从来没有那个格格不入的古朴小茶馆和云淡风轻的狗狗一样。
这奇妙使我抬眼,这一抬眼,发现连那个茶馆的小牌牌都不见了。
哦,在没停的脚步中我想,这茶馆终于开不下去,要歇了。
也许再也见不到狗狗了,今儿早晨我路过小茶馆那地儿的时候有些惆怅,后悔没多拍几张我最喜欢的那只有态度的狗狗的照片。对特立独行的东西的记忆总是让我很深刻。
就在我快步几乎就要离开那个地界儿的时候,我终于错愕了。那个古朴的木门木窗都还在,牌牌也清楚地标记着茶馆的名字。
仿佛这里从来没有那扇格格不入的蓝色卷闸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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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恐怖故事,我尝试用平常的笔触写下我看到的,如此而已。不过我想对那扇木门内的地界我一定是有了一种敬畏。
也许哪一天,我会推开它,走进去;
也许哪一天,我会为它写一部小说,我相信那是一扇通往玄幻的门。
2009/4/13 四嗲嗲(二)王嗲嗲是个老革命,解放后随军南下的干部。
1米8几的身高,到老都不曾改变丝毫的山东口音,爽朗的笑声,相信不用见面绝大多数人都能在脑中勾画出这个老人的大致轮廓。
他年轻时候的经历应该是很精彩的,但遗憾的是那时p大的我绝想不到说要去缠着他听战斗故事,对那时的我而言,黑猫警长就够吸引人啦。。等到了大些知道崇拜战斗英雄的时候,我也已经不好意思扯人家衣角不依不挠了。
王嗲嗲似乎也从来不主动提年轻那阵的英勇。只听说他后来在单位那阵,经常粗脖子瞪眼地训小青工,比较夸张一点的版本说是,每次都拿着鞭子抽,这当然也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对驰骋疆场的那份当年豪情是非常怀念的。据说他随军南下那年的最后一阵,他在酒缸里整整躺了3天(是真的那种大水缸),喝了三天也醉了3天,第四天起来就坐火车来南方了,从此,一辈子再也没喝过酒。部队说,解放了南下了不比打仗,要给老百姓们留一个咱军人的好印象。
我印象中人高马大的王嗲嗲似乎完全不是这个传闻中凶神恶煞的模样。只知道他是个很爽朗很好接触的老人。不抽烟也不喝酒,每天读报看新闻,话不多,但总是能从袖子里变出很多不常见的稀奇糖果,据说是他在北京的儿子带给他的外国货。
王嗲嗲还有一个时刻神情是和平日特别不一样的,就是咪着眼看鸽子的时候。他对他的鸽子特别特别好,每天鸽笼要扫好几遍,所以鸽子养了那么多年,也从没邻居投诉说很臭。
当时我只当是他对这小动物有深的感情,现在想来,那每一个抚着鸽子沉默不语的石刻般的侧影,都是他思念战友回忆战场的时刻,这是他和过去和故人最直接的牵引了。
王嗲嗲每次看见我在楼道里蹲着玩儿,仰头看见他就脆生生地喊:王嗲嗲! 他总是人未到跟前,如洪钟的声音先到:
好!要好好读书啊!
仔细回忆来,真的是每次见面他都这么问候我。到读小学了读中学了,甚至读大学了,不常去小时候的老屋,但每每看见王嗲嗲,他总是一如既往地用如洪钟的声音和我打招呼:好!要好好读书啊!
几年前,外婆也从那童年的老屋搬走了。老屋里的记忆渐渐远去。直到前两天妈妈跟我说去看过王嗲嗲了。他似乎有点中风,一直在医院的老干部特护病房呆着。病情时好时坏,前两天的时候话也说不清了人也不太认得了。
妈妈去看他,他却清楚地叫出了妈妈的名字,声音依然洪亮,只是有点含糊不清。他还问了我的工作和学习。妈妈说他笑了,一个劲地说“小囡好,小囡好!”妈妈走的时候,王嗲嗲眼里有点闪,“你们小年轻也要保重身体,都快60的人了“。
虽然没有当面看见,那个慈爱的老人形象我还是瞬间识别了出来。
好想再在楼道的拐角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传来,一如既往地用如洪钟的声音和我打招呼:好!要好好读书啊!
还有记忆里那高高低低盘旋久久挥之不去的鸽哨声,病中的王嗲嗲不忘托老伴儿每天继续伺弄着那些家伙,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一双宽阔温厚的大手去抚摸它们的羽背。
——未完待续——
2009/4/10 四嗲嗲(一)八九十年代的稍微有点文艺色彩的片子里,总会出现这样一个场景,一群信鸽从楼房间阳光的缝隙中飞过,鸽哨声随着风高高低低在耳边回旋,久久挥之不去。少年眼神无限惆怅地望向远方。八九十年代标准版的“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啊,多有意境!
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有没有体会出这个意境,不过这个鸽哨声的记忆倒是真真切切存在的。直到现在我还能回味起,幼年五六层高的民房有一户邻居养的一箱鸽子,鸽子自远方归来,回翔时围绕居所一再盘旋。哨口受风角度不一,哨音也强弱轻重有别,尤其是鸽群向左向右轮番回旋的时候,声响的变化更明显悦耳。鸽群偶尔自高而降,一落千丈,会突然哨声齐喑,倏乎哨音又复,停顿处令人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感觉。那时候,欣赏哨鸣蓝天是养鸽者和我这个小聆听者共同的乐趣。
鸽子是楼上的王嗲嗲养的。江南的某语系似乎习惯把“爷爷”喊成“爹爹”,大概意思是“爹的爹”,读音上是“dia”,就是林志玲说话很“嗲”的那个“嗲”,念一声。小时候,看见年纪大点的男同志,爷爷都会笑咪咪跟我说,快喊“嗲嗲”。小姑娘脆生生地喊“嗲”“嗲”!一个字一个字喊,丝毫没有那种甜得起腻的味道,柔柔的,脆脆的,仿佛一喊,童年的小姑娘一下子就站在跟前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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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妈妈去看了王嗲嗲,一瞬间忆起了很多从前的事情,感觉像喝了一杯悠长的绿茶,趁着嘴里没好的味道还没有消失,开始写下一点文字。没错,我也要开始写系列了。希望感觉能持续到有一个像样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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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小知识:
鸽哨-概述 鸽哨又名鸽铃,属于一种民间风物,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全国有不少地方都能制作鸽哨,而北京的鸽哨制作水平无论声响效果还是品种类型,都算是比较精致的,这与北京城悠久的历史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制造鸽哨的主要材料有苇、竹、葫芦。苇用来做细管,竹除做管和筒外,还是制哨口不可缺少的材料。大葫芦的肚可以用来做哨口,声音雄浑,要胜于竹。由于管、筒、肚口都刮得极薄,所以分量很轻。一把相当大的哨子经过上漆,也不过七八克重。除了以上原料外,还有用象牙或虬角做哨口,用银杏、桂圆、荔枝、莲子等果壳做哨肚的,这些鸽哨因为材质和分量的关系,样子虽名贵新奇,效果却不一定好。 从造型上分,鸽哨有四大类。葫芦类,是以圆形为主体的鸽哨。它或呈球状或扁状,圆形旁辅以苇管或竹管做的小哨,根据大小,可分为“大葫芦”、“中葫芦”、“小葫芦”。也可将圆形主体分隔成两室,形成“截口”,发出两种音,取多管哨环绕围簇在圆形旁,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其中也可分出大、中、小。 联筒类,指用管状哨连接成行的鸽哨。其中,用细管连接成行叫“联”,用粗管连接成行叫“筒”。根据哨数多少,“联”分为三联、四联、五联,“筒”分为二筒、三筒、四筒。 星排类,以托板为底座的鸽哨。小哨或长或圆,均排列在托板上。花瓣列七哨的称“梅花七星”;长方形托板上分三行列九哨的称为“三排”。 星眼类,是扁圆形哨与管状哨相结合的鸽哨。把扁圆形哨置于中央,在它的前后左右安插管形直哨,依哨数多少,命名为“七星”、“九星”、“十一眼”、“十三眼”直至“三十五眼”。 工作原理 要使鸽哨发挥作用,需将鸽哨系在鸽身上,鸽哨的系法极有讲究。选鸽子尾翎的中间四根,在距离臀尖约一厘米左右,用针引棉线平穿而过,打结系牢,这一准备工作俗语叫缝哨尾子。哨口朝前,将哨口的有孔哨鼻插入四根尾翎的中间缝隙中。此时,鼻上小孔恰好露在尾翎之下。用长约5cm的钢丝穿过鼻孔,弯成圆圈,两端扣搭成环,以防张开,这样鸽哨就系好了。由于哨鼻嵌夹在尾翎缝隙中,前后又被鸽子的臀尖和棉线挡住,避免了向左右或上下移动,无论鸽子飞翔回旋还是仰钻俯冲都不会脱落。
2009/3/17 手机除了可以接收垃圾短信,还可以用来咒骂连续下了半月的雨,终于晴了,连空气也开始有太阳的味道。春天到底还是要来了。
追着日头走在朝西的马路上,天空的红晕迅速散去不带一丝留恋,身子开始凉起来,季节终究还是早了些,脚步也不由加快。
两边的汽车都停在远处的红灯,她有充足的时间过马路,充足到踱到马路中央了还能两边望望。看见它了,马路两旁的高楼大厦再也没法挡着它,像躲猫猫的孩子突然无处藏身遁形,那样害羞且毫无遮拦地出现在那里。又圆,又大,又红,好久没见过这么美型的太阳。或者说是好久没有人去注意过它。 带着欣喜过了马路。它又不见了。她有些不死心,强迫症又犯了,把脑袋又探回马路中央那侧,看见了躲猫猫的孩子的红色衣角。
等红灯的汽车还在远处蹲着没动。她兴奋起来,边往马路中央回走边掏出手机相机,她要把这淘气孩子抓个现行立此存照。它果然还在那里,固执且霸道地占着视野的中央,又圆,又大,又红。抓住你了。 取景框里的景象很美却很熟悉,象是在画里或是梦里见过。道道光很柔,温柔得可以抓你走入梦境,它红晕的脸上甚至有了魅惑的表情。耳边想起了只有在梦中听到过的信鸽群振翅的声音,由远及近美好而真实。她的身子又开始暖起来,有一种很接近幸福的感觉从心底开始升腾,慢慢升到空中与那片红晕交融在了一起。她再也不想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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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小时后系统显示再也敲不进字了,好。不写就不写吧,按“确认”,点“发布”,于是我的字字血泪变成了一堆问号和乱码。不死心再按“确认”,还乱;再不死心按“返回”。空白了。
挣扎着起床拿了本子来写,再没半点感觉。挤牙膏一般捡回了只言片语,心中只剩下咒骂了!!
事后也突然想起,那时候的“盲文”其实在第二天起来后也看不懂多少,灵感们都在一起叠罗汉了。但那心情真是快乐!
2009/3/2 失心丢了。连天的细雨中,她把一只手套给丢了。
再也不用在匆忙的早晨,纠结是否该带手套,该带一只还是两只,总之,它最亲的另一半被弄丢了。
她能清楚地记得手套是在2000年之前的哪一年的冬天得到它的,它的某个破洞是在哪一年出现的又是老外婆怎样给补回去的,每年在几月份它们会隆重登场又是在几月份被喷香地收好等着来年的又一次出场。可是现在,
它丢了。
![]() 曾经为了丢过的几件东西耿耿于怀,倒不是在乎它的价值,就觉得失去之后,生活像再不能完整一样,于是就疼了,发了疯的找,日夜不停地怨念,想象它或者它们是在冰冷的柏油路上过的夜呢,还是一直在垃圾堆里做自个儿的虞美人。然后就会把这些场所挨个儿找个遍,再找个遍,揪住清洁阿姨,一遍遍的问。
可见一直来她都是有点强迫症的。好在最后都收手了。
失去着一些,得到着一些。在悲喜交错中奋力无畏地前行。想象着当把最后一件让人失心的东西丢掉,尽头的时候,是会觉得这个过程或是满足或是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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